我国1990年颁布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按其主要功能作用不同,其分类和代码分别为:酸度调节剂(01)、抗结剂(02)、消泡剂(03)、抗氧化剂(04)、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共21类,另有食用香料、加工助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1.经过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感官理化性质,对食品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严格的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正式批准、公布。
4.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经加工、烹调或储存时,能被破坏或排除。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不得使用非定点生产厂、无生产许可证及污染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
一、抗氧化剂
1.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
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是比较复杂的,存在着多种可能性。
如有的抗氧化剂是由于本身极易被氧化,首先与氧反应,从而保护了食品。
如VE。
有的抗氧化剂可以放出氢离子将油脂在自动氧化过程中所产生的过氧化物分解破坏,使其不能形成醛或酮的产物如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等。
有些抗氧化剂可能与其所产生的过氧化物结合,形成氢过氧化物,使油脂氧化过程中断,从而组织氧化过程的进行,而本身则形成抗氧化剂自由基,但抗氧化剂自由基可形成稳定的二聚体,或与过氧化自由基ROO。
结合形成稳定的化合物。
但合成色素大多数对人体有害。
合成色素的毒性有的为本身的化学性能对人体有直接毒性;有的或在代谢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还可能被砷、铅或其它有害化合物污染。
在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苋菜红、胭脂红、赤鲜红(樱桃红)、新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靛蓝和它们各自的铝色淀。以及合成的β-胡萝卜素、叶绿素铜钠和二氧化钛。
2.食用天然色素,使用天然色素主要是由动植物组织中提取的色素,人天然色素成分较为复杂,经过纯化后的天然色素,其作用也有可能和原来的不同。
硝酸盐在细菌硝酸盐还原酶的作用下,还原成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在酸性条件下会生成亚硝酸。
在常温下,也可分解产生亚硝基(NO),此时生成的亚硝基会很快的与肌红蛋白反应生成,稳定的、鲜艳的、亮红色的亚硝化肌红蛋白。
故使肉可保持稳定的鲜艳。
②抑菌作用:亚硝酸盐在肉制品中,对抑制微生物的增殖有一定的作用。
2.发色剂的应用
亚硝酸盐是添加剂中急性毒性较强的物质之一,是一种剧毒药,可使正常的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的能力,导致组织缺氧。
其次亚硝酸盐为亚硝基化合物的前体物,其致癌性引起了国际性的注意,因此各方面要求把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添加量,在保证发色的情况下,限制在最低水平。
抗坏血酸与亚硝酸盐有高度亲和力,在体内能防止亚硝化作用,从而几乎能完全一直亚硝基化合物的生成。所以在肉类腌制时添加适量的抗坏血酸,有可能防止生成致癌物质。
虽然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使用受到了很大限制,但至今国内外仍在继续使用。
其原因是亚硝酸盐对保持腌制肉制品的色、香、味有特殊作用,迄今未发现理想的替代物质。
更重要的原因是亚硝酸盐对肉毒梭状芽孢杆菌的抑制作用。
但对使用的食品及其使用量和残留量有严格要求。
五、酶制剂
酶制剂指从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中提取具有生物催化能力酶特性的物质。主要用于加速食品加工过程和提高食品产品质量。
我国允许使用的酶制剂有:木瓜蛋白酶——来自未成熟的木瓜的胶乳中提取;以及由米曲霉、枯草芽孢杆菌等所制得的蛋白酶;α-淀粉酶——多来自枯草杆菌;糖化型淀粉酶——我国用于生产本酶制剂的菌种有黑曲霉、根酶、红曲酶、拟内孢酶;由黑曲霉、米曲霉、黄曲霉生产的果胶酶等。
六、增味剂
是指为补充、增强、改进食品中的原有口味或滋味的物质。有的称为鲜味剂或品味剂。
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增味剂有谷氨酸钠、-鸟苷酸二钠和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甘酸二钠、琥珀酸二钠和L-丙氨酸。
谷氨酸钠为含有一分子结晶水的L-谷氨酸一钠。
易溶于水,在150℃时失去结晶水,210℃时发生吡咯烷酮化,生成焦谷氨酸,270℃左右时则分解。
对光稳定,在碱性条件下加热发生消旋作用,呈味力降低。
3.丙酸及其盐类:抑菌作用较弱,使用量较高。常用于面包糕点类,价格也较低廉。
丙酸及其盐类,其毒性低,可认为是食品的正常成分,也是人体内代谢的正常中间产物。
4.脱氢醋酸(dehydroaceticacid)及其钠盐:为广谱防腐剂,特别是对霉菌和酵母的抑菌能力较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
本品能迅速被人体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许多组织中。
但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其安全性受到怀疑,故已逐步被山梨酸所取代,其ADI值尚未规定。
,不会向抗生素那样改变肠道正常菌群,以及引起常用其它抗生素的耐药性,更不会与其它抗生素出现交叉抗性。
其它防腐剂包括双乙酸钠,既是一种防腐剂,也是一种螯合剂。
对谷类和豆制品有防止霉菌繁殖的作用。
仲丁胺,本品不应添加于加工食品中,只在水果、蔬菜储存期防腐使用。
市售的保鲜剂如克霉灵、保果灵等均是以仲丁胺为有效成分的制剂。
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分压的增高,影响需氧微生物对氧的利用,能终止各种微生物呼吸代谢,如高食品中存在着大量二氧化碳可改变食品表面的PH,而使微生物失去生存的必要条件。
但二氧化碳只能抑制微生物生长,而不能杀死微生物。
八、甜味剂
是指赋予食品甜味的食品添加剂。
按来源可分为:(1)天然甜味剂,又分为糖醇类和非糖类。
其中①糖醇类有:木糖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乳糖醇、麦芽糖醇、异麦芽糖醇、赤鲜糖醇;②非糖类包括:甜菊糖甙、甘草、奇异果素、罗汉果素、索马甜。
(2)人工合成甜味剂其中磺胺类有: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
二肽类有:天门冬酰苯丙酸甲酯(又阿斯巴甜)、1-a-天冬氨酰-N-(2,2,4,4-四甲基-3-硫化三亚甲基)-D-丙氨酰胺(又称阿力甜)。
蔗糖的衍生物有:三氯蔗糖、异麦芽酮糖醇(又称帕拉金糖)、新糖(果糖低聚糖)。
此外,按营养价值可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甜味剂,如蔗糖、葡萄糖、果糖等也是天然甜味剂。由于这些糖类除赋予食品以甜味外,还是重要的营养素,供给人体以热能,通常被视做食品原料,一般不作为食品添加剂加以控制。
1.糖精:学名为邻-磺酰苯甲酰,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一种人工合成甜味剂,价格低廉,甜度大,其甜度相当于蔗糖的300~500倍,由于糖精在水中的溶解度低,故我国添加剂标准中规定使用其钠盐(糖精钠),量大时呈现苦味。
一般认为糖精纳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
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
全世界广泛使用糖精数十年,尚未发现对人体的毒害作用。
2.环己基胺基磺酸钠(甜蜜素):1958年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是安全物质”而广泛使用,但在70年代曾报道本品对动物有致癌作用,1982年的FAO/WHO报告证明无致癌性。
美国FDA长期实验于1984年宣布无致癌性。
但美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院仍认为有促癌和可能致癌作用。
故在美国至今仍属于禁用于食品的物质。
3.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其甜度蔗糖的100~200倍,味感接近于蔗糖。是一种二肽衍生物,食用后在体内分解成相应的氨基酸。我国规定可用于罐头食品外的其他食品,其用量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此外也发现了许多含有天门冬氨酸的二肽衍生物,如阿力甜,亦属于氨基酸甜味剂,属于天然原料合成,甜度高。
4.乙酰磺胺酸钾:本品对光、热(225℃)均稳定,甜感持续时间长,味感由于糖精钠,吸收后迅速从尿中排除,不在体内蓄积,与天门冬氨酰甲酯1:1合用,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5.糖醇类甜味剂:糖醇类甜味剂属于一类天然甜味剂,其甜味与蔗糖近似,多系低热能的甜味剂。
品种很多,如山梨醇、木糖醇、甘露醇和麦芽糖醇等,有的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多数的通过将相应的糖氢化所得。
而其前体物则来自天然食品。
由于糖醇类甜味剂升血糖指数低,也不产酸,故多用做糖尿病、肥胖病患者的甜味剂和具有防止龋齿的作用。
该类物质多数具有一定的吸水性,对改善脱水食品复水性、控制结晶、降低水分活性均有一定的作用。
但由于糖醇的吸收率较低,尤其是木糖醇,在大量食用时有一定的导致腹泻的能力。
6.甜叶菊甙:为甜叶菊中含的一种强甜味成分,是一种含二萜烯的糖苷。
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
但甜叶菊甙的口感差,有甘草味,浓度高时有苦味,因此往往与蔗糖、果糖、葡萄糖等混用,并与柠檬酸、苹果酸等合用以减弱苦为或通过果糖基转移酶或α-葡萄糖基转移酶使之改变结构而矫正其缺点。
国外曾对其作过大量的毒性实验,均未显示毒性作用。
而在食用时间较长的国家,如巴拉圭对本品已有100年食用史,日本也使用达15年以上,均未见不良副作用报道。
此外,可由甘草、罗汉果、索马甜、非洲竹竿等中可提取天然甜味剂。
乳糖醇的作用和危害是什么
市面上大多数饮料其实都加入了防腐剂,防腐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剂量使用是对人体不会产生什么伤害的,但如果过量就会产生危害,那么,饮料到底能不能不加入防腐剂?怎么看饮料配料表?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
饮料到底能不能不加入防腐剂
可以,但成本高。
个别厂商为降低包材和设备成本,在非无菌灌装环境,采用非耐热包装,如不耐热塑料瓶、非蒸煮型塑料袋,因此必须添加防腐剂。
要做到“淘汰”防腐剂,或需引进无菌罐装产线。
而无菌碳酸灌装产线,产品内容、包装、瓶盖等都要灭菌再进行罐装,其中的成本会比普通产线价格高2-3倍。
如今,市场上饮料琳琅满目,包括果蔬汁类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茶饮料等等。家长为孩子选购时,习惯先查看产品配料表尤为重要。
配料表是对食品进行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食品企业通过配料表进行正确标注,避免夸大宣传,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配料表中是不会存在有成分添加但却没有标示出来的情况,如果有则属于违法行为。
怎么看饮料配料表
我们可以通过饮料的配料表了解营养成分和特征,正确的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饮料:
一看配料排位顺序
如果我们看到一款饮料,它的配料表第一位是水、第二位是白砂糖,那么不管这个品牌是有多响亮,功能是有多强大,实际上它就是一瓶糖水。
当配料表中出现的内容过于繁多时,表明这个饮料或者食品很可能经过深加工的,应慎重选择。
二看食品添加剂
按照国家规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甚至有些是从天然水果、蔬菜中提取的。但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有些食品添加剂还是要少吃或者尽量不吃。
反式脂肪
反式脂肪不易被消化吸收,长期积累可能导致肥胖。一般包括人造奶油、人造黄油、植脂末、植物奶油、氢化植物油、代可可脂等。如果中有上述配料,尽量不选择。
人工添加糖
人工添加糖主要有白砂糖、绵白糖、蔗糖、红糖、黑糖、果糖、玉米糖浆、麦芽糖浆、枫树糖浆、果葡糖浆、高果糖浆、浓缩果汁、葡萄糖等等。在配料表中,人工添加糖排名越靠前,含糖量就越高。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每天的人工添加糖的摄入量最多不要超过50g,最好是控制在一天总能量的5%以下。
防腐剂
饮料类最常用的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相比苯甲酸或者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的安全性更高,它可以迅速地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
由于工艺的更新迭代,其实市面上的很多饮料已经做到了“0防腐剂”,家长在选购时可以留意一下配料表。
甜味剂
甜味剂主要出现在一些标有“无糖”“0糖”的饮料中,有天然甜味剂、人工甜味剂和糖醇类甜味剂之分。
其中需要注意,人工甜味剂含有高倍甜度(可达到蔗糖的几百倍),一般甜味会在口腔停留较长时间。常见的有糖精、阿斯巴甜、三氯蔗糖(蔗糖素)、甜蜜素、安赛蜜和纽甜等。
目前饮料市场较具认可的是糖醇类甜味剂,如木糖醇、山梨糖醇、赤藓糖醇、麦芽糖醇、甘露糖醇、乳糖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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