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行政机关,其下属机构为事业单位,例如城乡测绘所,城建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院等,规划局上级直属所在地市政府直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1、城市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
2、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
3、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管。
4、规划局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1.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
2.规划局是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层及个别股室是公务员,其余人员一般都是事业人员,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都是拿财政工资的。
3.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体系规划和城市设计。
4.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相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参和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审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验线、跟踪管理、规划验收。
7.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办理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
9.承担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
10.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
11.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12.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规划的审查。
13.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14.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5.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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