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因此,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而且危害公共安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
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
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
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
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20年前豹四深圳是怎么做犯罪
豹猫是一种海洋哺乳动物,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比较常见。
虽然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偶尔也会出没于沿海地区的滩涂、沙地、树丛和草丛中。
不过它们在我国的生存范围并不大,仅分布于广东、广西等地区,所以我们经常能见其身影。
这次后海公园拍到的野生豹猫“逛游”深圳湾是非常罕见的,特别是在海岸线边以及海湾上。
因为由于这种海豹生活方式特别,一般人很难发现它们。
豹猫在深圳湾活动,在深圳湾是十分罕见的。
据深圳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介绍,“我们这里很多海域的野生豹猫数量不多,仅在20年前,就曾有过野生豹猫在香港海域觅食的记录&rdquo。
在深圳湾,除了有大量野生豹猫活动以外,还有多个人工养殖海域内发现有野生豹猫吃海鱼的场景。
10月17日早上,在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公园里,一位热心的野生动物保护人士看到有人拍摄到野生豹猫在湾中散步,立刻通过手机相机拍下了这一珍贵的瞬间。视频中豹鼠奔跑时,身后海鱼在其身边跳跃觅食。
关于“野生豹猫看海”这一现象,我们一直关注着。
在中国很多沿海省份,几乎都有这种现象,这说明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在不断好转。
豹猫就是这其中之一。
野生豹猫,属于猫科动物,其栖息地包括热带地区和亚热带海域。
从目前来看,随着广东深圳港建设的加快,这一区域内港口码头、农业码头也在不断增加。
如果把这种现象当做一种自然现象来看待,就会觉得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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