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虚假陈述案49位股民获赔101万。
虽然当初的夏新电子(600057)经过破产重整、恢复上市后已经更名为象屿股份,但多年前遗留下的虚假陈述案仍未彻底了结。
近日,据上海市荣华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透露,其代理的49位投资者起诉象屿股份一事已经和解结案,49位投资者将获得101.2万元左右的赔款,以原索赔标的金额221万计算,实际获赔比例在45%左右。
此外,象屿股份还有三千多万的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尚未揭晓最后的结果。
去年11月和今年6月,象屿股份分别公告了两批虚假陈述索赔案的诉讼情况。
其中,由上海荣华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49名投资者的案件,近日已经在法庭的主持下,与象屿股份达成和解。
据透露,49位投资者最终将获得101.2万的赔偿,以诉讼标的221万元计算,实际获赔比例在45%左右。
该案是存在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经破产重整后对股民赔付的首个案例。
由于夏新电子在破产重整时,对相关债务需要按照程序进行清偿,清偿的比例是每笔债权中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按100%清偿;每笔债权中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按50%清偿;每笔债权中10万元以上部分,则按20.15%清偿。
因此,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相关民事裁定书,数额越小的债权清偿比例越高。
所以此次索赔中,按照上述原则,索赔标的金额较小的,相对来说清偿的比例越高,而索赔标的较高的,获赔的绝对比例相对较低,最低的可能仅有30%不到。
据透露,许峰代理的诉讼中,单个投资者起诉金额最高的是48万元,获得赔偿金额最高的为12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许峰律师认为:“和解方案在当前股民维权大环境下,还是比较能够保护投资者权益的。
夏新电子案也是今年以来股民获赔数额总体上比较大的一例。
”。
此外,根据象屿股份去年11月的公告,阳光私募深圳红山投资及其掌门人李雅非也出现在索赔的原告名单中,那份公告中的19名投资人(包括机构)合计索赔3487.5万元。
今年6月5日的公告中,除个人投资者外,还有宜昌天昊科技起诉索赔1318.7115万元。
目前,这些案件的进展尚未最终揭晓,而其金额也更高。
根据象屿股份披露,破产重整前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股民损失,属于法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未申报的债权,经依法确认后,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实际清偿比例进行清偿,属于破产重整遗留未申报债权。
这些事项在破产重整时已经做了总体安排,因此,预计这些诉讼不会对象屿股份的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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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新电子虚假陈述案
2009年10月,证监会对夏新电子(600057)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夏新电子的虚假陈述包括三部分:
一、商业承兑汇票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2006年年报披露截至2006年末的应收票据明细中,商业承兑汇票为1068万元,但除此之外,实际上还有28087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二、未如实披露销售退回,将2006年度销售,2007年1月至3月退回的产品,冲减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导致虚增利润1321.17万元。
三、未足额计提返利价保,对2006年度的部分返利价保未予以计提,导致虚增利润2756.19万元。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夏新电子案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7年4月14日。
2008年2月29日,夏新电子发布公告,首次对证监会处罚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揭露。
该段期间内,厦新电子的股价从7.38元下跌到6.13元,之后随着熊市的来临最低曾跌至1.09元。
厦门厦新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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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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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夏新品牌位列“中国500价值品牌”排行榜前列。2009年12月20日,夏新业务重组成立夏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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