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单位制共有七个基本单位:长度m,时间s,质量kg,热力学温度(开尔文温度)K,电流A,光强度cd(坎德拉),物质的量mol。
基本单位在量纲上彼此独立,导出单位很多,都是由基本单位组合起来而构成的。
辅助单位只有两个,纯系几何单位。
当然,辅助单位也可以再构成导出单位。
各种物理量通过描述自然规律的方程及其定义而彼此相互联系。
为了方便,选取一组相互独立的物理量,作为基本量,其他量则根据基本量和有关方程来表示,称为导出量。
1948年第9届国际计量大会根据决议,责成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研究并制定一整套计量单位规则”,力图建立一种科学实用的计量单位制。
1954年第10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决定采用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和发光强度6个量作为实用计量单位制的基本量。
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按决议,把这种实用计量单位制定名为国际单位制,以SI作为国际单位制通用的缩写符号;
制定用于构成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称为SI词头)、SI导出单位和SI辅助单位的规则以及其他规定,形成一整套计量单位规则。
1971年第14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决定在前面6个量的基础上,增加“物质的量”作为国际单位制的第7个基本量,并通过了以它们的相应单位作为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
国际单位制中的基本单位包括:
1.长度单位:米(m),定义为光在真空中传播的速度(约为299,792,458米每秒)所需时间的1/299,792,458秒。
2.质量单位:千克(kg),等于国际千克原器的质量。
3.时间单位:秒(s),定义为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之间跃迁所对应的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
4.电流单位:安培(A),定义为在真空中,两根相距1米的无限长平行圆直导线内通以等量恒定电流时,每米长度上的相互作用力为2×10^-7牛顿。
5.热力学温度单位:开尔文(K),定义为水的三相点热力学温度的1/273.16。
6.物质的量单位:摩尔(mol),定义为一个系统中包含的基本单元数,与0.012千克碳-12的原子数目相等。在使用摩尔时,应明确指出基本单元,如原子、分子、离子等。
7.光强度单位:坎德拉(cd),定义为在给定方向上,发出频率为540×10^12赫兹的单色辐射的光源的发光强度,辐射强度为1/683瓦特每球面度。
这些基本单位构成了国际单位制的基础,用于度量各种物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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