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侦查通常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首先,调查访问是基础手段,通过公开或秘密方式询问与案件相关的人和事,获取信息。
其次,审讯是核实证据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必须遵循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
现场勘查在犯罪发生后进行,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物品和人身进行勘查,以查找线索和证据。
摸底排查是对有作案可能的个人进行逐一调查,以便锁定犯罪嫌疑人。
控制销赃是侦查策略之一,通过监视和控制可能的销赃场所,发现犯罪证据和嫌疑人。
在经济案件中,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至关重要,包括查证帐务往来,必要时可申请金融机构冻结账户,期限通常为6个月。
搜查和证据收集是直接查找犯罪证据的手段,扣押的物品需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作为案件证据使用。
在涉税犯罪中,公安机关会委托税务机关或专家进行税务核定,确认缴税情况。
对于涉及文件、印章等书证的鉴别,刑事技术鉴定由专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
最后,查缉犯罪嫌疑人是抓捕犯罪分子的重要环节,通过各种手段确保其落网。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侦查措施的作用是搜集、固定有关证据,发现并捕获犯罪嫌疑人。
侦查措施的实施是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具体表现,侦查措施可大体分为一般侦查措施、特殊侦查措施、综合性质侦查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运用情报资料侦查措施和侦查协作等。
被经侦拘留了家属应该怎么办
被刑事拘留了,家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去会见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亲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应该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
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
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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