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国际产品(真菌多糖产品)是直销。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1、盈利方式不同。
直销以优质产品和优质销售方式盈利,简单来说,就是想办法把好的产品卖给更多的人,而传销则大为不同,传销除了对一些价不符实的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之外,还会对新人收取合伙费用。
不菲的合伙费也是高层的部分收入来源,因此可以从是否不合理地收取合伙费或从产品是否优质简单判别是直销还是传销。
2、目标受众不同。
一些大型的传销团伙一般都很正规,他们一般不会收取合伙费,销售的产品质量也还可以(但价格还是比产品所值的价格要高),各种管理制度都制定的相当正规,这样一般很难被发现,不过还是能看出破绽。
3、产品售后保证不同。
无论传销还是直销都是直接从某一企业拿货,然后去卖。
直销企业会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如果过期或者因为代理商个人问题不能把货卖出去,企业会根据情况回收产品,而传销则不会负责,也就是卖完了赚钱是你的,卖不完亏了也是你的。
一旦产品由企业发出去,企业不再对产品负任何责任。
4、产品是否流通的区别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
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
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
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5、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
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
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
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曾涉嫌“非法直销”的吉林美罗国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罗国际”)在2013年1月终获直销牌照,成为商务部认定的第33家获牌企业。
有受害者向中国网记者表示,美罗国际在“直销”的外衣遮掩下非法直销活动猖獗,“收取高额会员费”、“夸大产品宣传”、“跨区域违规经营”等问题屡见不鲜。
美罗国际注册资本8000万元,在未拿到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前,美罗国际一直以“准直销”企业身份运营,“美罗国际健康屋”是其最主要载体,曾红极一时。
然而,辽宁工商局信息显示,几十家“美罗国际健康屋”个体企业已停止运营,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
2013年,美罗国际拿到直销牌照,获批1类3种直销产品,分别为:回天力牌灵芝菌丝体冲剂、回天力牌灵芝菌丝体胶囊、慧力牌慧源胶囊,准许在吉林省境内4市、22区直销。
然而,美罗国际为扩大市场网络覆盖面,除在限定区域直销外,还在国内多地发展直营店,广东、江苏等地均出现了美罗国际身影。
一位美罗国际苏州直营店员工对中国网记者表示,直营店以吸收会员、销售真菌多糖保健品两种方式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生意很火爆。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都属于禁止性行为,情节严重者,除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收入外,还将处3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美罗国际跨区域经营,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美罗国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新中国第一间医药企业
翻开企业的史册,一个个光荣与梦想,筑就了美罗80多年的历史。
1925年8月,始建于大连卫生研究所。
1948年9月,新中国第一家国营医药企业——中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58年7月,在中国率先独立研制成功红霉素,并发展成为中国的抗生素生产基地。
1989年10月,与美国辉瑞公司合资,创建了大连辉瑞制药厂。
2000年10月,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市公司。
2000年12月,大连美罗大药厂搬迁竣工投产,并首批通过国家级GMP认证。
2004年4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美罗集团整体改制,国有股权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购并大连中药厂,更名为大连美罗中药厂。
2005年12月,美罗大药厂获得TGA国际认证。
2006年11月,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实现全流通。
这是我国第33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今天,美罗瞄准世界药业发展动向,沿着“运用科技、服务卓越、精于变化的国际性制药公司”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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