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主要任务包括:
1.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针对地下水复杂污染源和有机污染问题,利用多源数据进行1:25万及以上精度的区域调查和1:5万以上精度的重点地区调查,旨在2015年底前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分析成因和趋势。
2.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水源保护,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护区标准,针对超标水源制定防治方案,特别关注农村地区潜水污染问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3.控制城镇污染: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提高污水处理率,改造合流管网,规范污泥处置,确保防渗处理,防范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重点工业防治:加强监管,评估工业污染隐患,严格管控石油炼化等行业的重金属污染,规范石化行业废物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5.农业面源控制:控制农业活动对地下水的污染,推广科学施肥技术,优化种植业布局,严格控制水源补给区的农业污染。
6.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控:评估土壤对地下水影响的风险,整治污染场地,严格污水灌溉管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
7.污染修复:开展典型污染场地修复和海水入侵防治,封堵废弃井防止地下水污染,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8.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地下水环境执法,确保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水质安全。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2011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1〕128号印发。
该《规划》分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项目和投资估算,保障措施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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