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基水库位于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的嫩江干流上,坝址右岸为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左岸为黑龙江省讷河市二克浅乡,下距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公路里程约189Km。
嫩江发源于大兴安岭伊勒呼里山,由北向南流经黑龙江、内蒙古、吉林三省(自治区),在黑龙江省肇源县三岔河汇入松花江,干流全长1370Km,流域面积29.7万Km2。
枢纽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64万Km2,占嫩江流域总面积的22.4%,多年平均径流量104.7亿m3,占嫩江流域的45.7%。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尼尔基水利枢纽是国家十五计划批准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项目,也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项目之一,具有防洪、工农业供水、发电、航运、环境保护、鱼苇养殖等综合效益,是嫩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治水旱灾害的控制性工程,也是实现"北水南调"的重要水源工程。
尼尔基水利枢纽水库总库容86.11亿m3,其中防洪库容23.68亿m3,兴利库容59.68亿m3,总装机为25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6.387亿Kwh。
工程建成后,可使齐齐哈尔市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枢纽至齐齐哈尔河段的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齐齐哈尔以下到大赉段的防洪标准由35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在设计水平年时,水库为下游城市工业生活供水10.29亿m3,可满足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等重要城市用水;农业灌溉供水16.46亿m3,可使下游灌溉面积发展到454万亩;为航运供水8.2亿m3,环境供水4.75亿m3,湿地供水3.28亿m3,改善下游航运条件及生态环境。
同时可增加黑龙江省电网调峰容量,缓解电网调峰容量紧缺和水火电比例严重失调问题。
二、枢纽布置和主要建筑物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主要由主坝、副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及灌溉输水洞(管)等建筑物组成。
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主要建筑为Ⅰ级,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大坝总长7180m,最大坝高41.5m。
其中,主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坝顶长度1676m,左、右岸副坝为粘土心墙土石坝。
泄洪建筑物为开敞岸坡式溢洪道,布置在右岸白土山台地上,长875.5m,宽166.0m,设11个泄流孔,单孔宽12m。
堰顶高程199.80m,溢洪道最大下泄流量为20300m3/s。
水电站为河床式电站,装有四台ZZA725--LH--642型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MW。
三、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年,准备工程于2001年6月开始进行,第一台机组于2005年5月发电。
尼尔基水利枢纽施工导流方式采用两期导流,第一期为明渠导流,第二期为临时底孔导流。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704.86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为910.73万m3,混凝土浇筑总量为80.87万m3,沥青混凝土总量为4万m3。
工程土方开挖最大日平均强度为1.6万m3/d,石方开挖最大日平均强度为0.78万m3/d,土石方填筑最大日平均强度为1.82万m3/d,混凝土浇筑最大日平均强度为0.24万m3/d。
工程对外交通主要通过扩建29Km公里内蒙古自治区莫旗尼尔基镇至黑龙江省讷河市火车站的3级公路和修建800m长坝下跨江桥,并在讷河市火车站修建外运物资转运站。
四、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水库淹没范围涉及黑龙江省的讷河市和嫩江县及内蒙古自治区的莫旗中的8个乡镇66个行政村,另外淹没2个林场和3个农场的一小部分。
淹没面积483平方公里、耕地34万亩、房屋81.2万m2,动迁人口5.2万人。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24.36亿元。
水库移民安置以不降低原有人均耕地种植业收入为目标。
根据本地区耕地资源较丰富的特点,以农业开发为主,大力发展当地农民所熟悉的特色农业及养殖业,同时,结合库区水面的资源开发,发展水产养殖和旅游服务业等。
五、工程投资根据水利部初设批复意见,工程静态总投资为51.51亿元,总投资为53.80亿元。
枢纽建设资金的筹措方式为:黑龙江省出资5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出资3.8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3.39亿元,其余由中央水利基建投资安排。
六、工程建设管理在建设管理机制上,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在投资方式上,由水利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三方出资,电力部分由公司申请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水利部代表国家为投资主体,行使国有资产授权方职能。
在具体组织管理形式上,由水利部委托松辽委联合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组建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风险。
公司资本金按4:3:3比例分别由三方出资核定,在工程收益还清贷款后按出资比例享受收益或承担经营风险。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
在工程筹建和建设期间,建立主管部长、省长(自治区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府职能,协调解决工程筹建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主要承担尼尔基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环保等综合效益。
同时,公司还兼营嫩江及其它流域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施工,库区开发与物业管理等。
机构框图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由7人组成,董事长为法人代表。
在尼尔基水利枢纽建设期间,董事会行使部分政府的协调及管理职能,董事长由松辽委主任出任,两省(自治区)的董事会成员由计委和水利厅领导出任。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统一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公司在建设期间,下设7个部门,编制73人。
2001年3月5日,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
水利部索丽生副部长视察工地七、前期工作在松花江流域规划中,为改善下游防洪条件,提高防洪标准,并开发嫩江丰富的水资源,历次嫩江流域规划与开发研究均选择该水库为优先施工的控制性工程。
从六、七十年代开始,国家有关部委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进行了规划、勘测、设计等工作。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松辽委联合东北四省(自治区)对松花江流域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了详细规划,并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辽河、松花江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中,尼尔基水利枢纽被推荐为松辽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第一期开发项目。
九十年代后期,对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做了大量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作,先后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立项。
2001年5月可研报告通过中咨公司评估。
2001年11月27日,国家计委给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计农经【2001】2514号):《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尼尔基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业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和两省(自治区)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对尼尔基工程非常重视。
两省(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均行文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作正式承诺。
按国家计委要求,水利部和两省(自治区)签订了联合建设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意向书;已经召开了第一次尼尔基水利枢纽筹建领导小组会议,两次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了《水利部、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联合建设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协议书》、《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资本金出资协议书》、《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分标方案和招标计划》、《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主要原则》,及公司组建方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文件。
八、准备工程施工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自2001年4月26日施工监理公开招标以来,先后完成了一期导流工程、坝下交通桥、砂石料开采加工及混凝土拌和工程、大坝基础处理、场外公路工程的招标工作,保证了工程按计划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尼尔基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了各项保证体系,为施工创造了良好的建设条件。
监理单位尽职尽责,逐步摸索东北地区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充分发挥作用,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
设计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保障了施工工期,节约了工程建设资金。
施工单位进场以来,克服了自然气候条件恶劣、工期紧、强度大等诸多不利因素,顽强拼搏,实现了预期目标。
根据尼尔基工程建设进度安排,2001年共需安置移民843户,人口3093人,其中库区移民638户,2323人,坝区移民205户,770人。
各级移民机构克服资金紧张、工期短、任务重等困难,使库区和坝区移民工作基本满足了枢纽工程建设用地和一期围堰截流要求,为工程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多方通力合作下,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于2001年11月8日顺利实现大江截流。
莫旗新发水库地理位置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成立于1958年8月15日,是全区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是全国唯一的达斡尔族自治旗。
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最东部、大兴安岭东麓中段、嫩江西岸。
全境南北长203.2公里,东西长125公里,北与鄂伦春自治旗接壤,西、南与阿荣旗、黑龙江省甘南县为邻,东与黑龙江省讷河市、嫩江县隔江相望。
面积约1.1万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7个办事处、220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人。
全旗有17个民族,主体民族是达斡尔族,有人口30,497人,占总人口的9%。
莫旗地域广阔,资源丰富。
有耕地669万亩,草场330万亩,林地342万亩,大小河流56条,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44.53亿立方米,约占全区的40%,水能蕴藏量达66.6万千瓦。
莫旗年产大豆15亿斤以上,以县为单位大豆产量居全国之首。
达斡尔族勤劳、智慧,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优秀的民族文化,在歌舞、体育运动、服饰、饮食等方面独具民族风情。
莫旗人文景观独具特色,旅游资源丰富,有风情独特的中国达斡尔民族园、达斡尔民族博物馆、神韵独具的雷击石、历史悠久的金界壕、风景秀丽的莫力达瓦山。
素有“大豆之乡”、“曲棍球之乡”、“歌舞之乡”的美誉。
2001年全国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尼尔基水利枢纽工程在莫旗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78亿元,设计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6.14亿度,具有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环保等综合效益,工程于2006年7月蓄水发电。
水库蓄满水后会形成500多平方公里的水面,是极佳的旅游避暑胜地。
2002年和2003年莫旗连续被中国县域经济评价中心评为西部进步最快、最具竞争力的县市之一,是各界人士投资兴业的最佳之地。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属豸岁貊族系生活地区,秦、汉、三国时期为夫余人属地,南北朝时期是北魏所属乌洛候人居住地,隋、唐代属室韦,辽代属上京道、东京道,金代属上京路,元代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代先属福余卫,后归奴儿干都司辖。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设布特哈总管衙门,管理该地区事务。
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嫩江为界分设东、西布特哈,本旗为西布特哈。
民国四年(1915),西布特哈地区筹建布西设治局,总管公署与设治局并存,由总管兼理政务。
民国十四年(1925),将布西设治局址与总管公署迁至尼尔基街。
1932年成立伪满洲国傀儡政权,改布西设治局为莫力达瓦旗。
1946年1月解放,成立布西旗,归嫩江省二行署管辖。
同年3月又改称莫力达瓦旗,划归纳文慕仁盟管辖。
1949年4月,将巴彦旗并入莫力达瓦旗。
1958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归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管辖。
1969年4月,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归呼伦贝尔市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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