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首先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应该给这一原告出具准予撤诉裁定书。案件继续审理,审结案件时,给其他原告和此案被告出具同一案号的文书。
法律分析
法院同意后会出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回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诉讼,其他的继续审理。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当事人起诉对方,法院调解后,当事人撤诉了,如果相关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主张,当事人能再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实名举报后不想举报了在多久时间内能撤回申诉
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如果你实名举报后,工商局已经立案,那说明事情是可以达到标准,或者都是符合程序的,而这时你又反悔,又想撤销实名举报,这个有些“儿戏了”,因为在申请立案的过程中,是有时间跨度的,而在这之中,你又没有提出撤销,所以在立案后撤销,应该是有充分理由的,要不然这市对于政府资源的一种浪费。
以下的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举报的立案流程
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十八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第四十五条案件调查终结,或者办案机构认为应当终止调查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调查终结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