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其实不复杂。110一向是这样做事的,你赔了就是协商解决了,纠纷解决了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你不同意赔,那就法律解决,是法院的事,110也完成任务了。
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是小孩的家长,他是原告,你是被告,他需要出示证据显示小孩的脚被扎伤确实是在你的工地,也就是说他要出示证据证明小孩受伤与你的工地有关系。
即使证明是在你工地受伤,还有两点要讨论。
第一,你是否尽到安全施工的责任,若你不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则主要责任在小孩家长,他没有尽到看护小孩的责任;第二,事隔一年再扯皮,他需要出示证据证明小孩脚伤情恶化是因为一年前的扎伤,即使属实你的责任也很小。
总之,根据你的陈述,你是没有多大责任的。
若他一味骚扰你,妨碍了你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你可以求助110。
当然我还是建议你和小孩家长协商一下,赔点算了,息事宁人。
当然如果你有时间与精力也可以与他对薄公堂,道理在你这边,你输不了。
看到你的补充了。
电话骚扰你的话,给你两条建议:一是,他说什么你就听着,你也不理他,看他有多少电话费。
二是,如果你没时间听他啰嗦,直接报警,如果他给你发短信有威胁或人身攻击(也可以电话录音),那就最好了,直接作为证据把他告上法庭。
小孩进工地受伤怎么赔钱
在工地受伤了的赔偿手续如下: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3、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4、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
5、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6、工伤赔偿包括:
(1)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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